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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hakhar33 於 2024-4-18 13:22 編輯
受到保護,免受產品和服務供應商施加的強制或不公平商業手段的侵害,這是消費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因此,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號法律第條第項,持續向老人和寡婦收取其丈夫的經濟債務是一種濫用行為。
這一請求促使南里奧格蘭德法院第九民事庭接受了一名寡婦的上訴,該寡婦向卡諾阿斯區一家銀行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但遭到拒絕。根據一致決定,銀行將賠償她,雷亞爾的精神損失費。
最初,提交人說,她去她丈夫有支票賬戶的銀行分行報告了他丈夫於年 澳大利亞移動資料 月日死亡的情況。即便如此,她仍然不斷收到催款信,手機上也不斷接到電話。在資訊中,銀行威脅如果她不償還已故賬戶持有人的債務,就會沒收她的資產。她聲稱這種行為是虐待行為,因為她生活在“令人煩惱的境地”。
該金融機構請求駁回賠償訴訟,因為追收未償餘額只不過是“正常行使權利”。關於案情,它辯稱,提交人沒有提交取消雙方合同所需的檔案。此外,他在辯護中表示,死者已經在信用保護機構進行了其他登記。
毫無根據的判決
á法官駁回了這一訴訟,因為她瞭解提交人無法證明這些指控給她帶來了所謂的尷尬。換句話說,法官認為,這些指控雖然不正當,但並未使提交人受到嘲笑或任何形式的尷尬或威脅。
“此外,提交人和她已故丈夫的名字都沒有被列入信用保護機構,這一事實可能會導致信用限制並構成所謂的精神損害。因此,本案的民事責任要求尚未得到證實,因此賠償請求不能順利進行。”
-第九民事庭上訴報告員法官卡洛斯·愛德華多·裡奇尼蒂對裁決進行了改革,他認識到積極的催收方式正在成為大公司越來越多地使用的做法。這種行為給該做法所針對的消費者帶來了一系列不便,違反了的多項規定,特別是第六條第四節。因此,他承認了虐待行為,並將精神賠償金額定為,雷亞爾。
“我把自己置於這個寡婦的位置,一直收到寫給她已故丈夫的信件,就好像他還活著一樣,只是為了觸控永遠無法癒合非常痛苦的傷口。處於這種情況的任何人都不應該也不應該受到攻擊性虐待性非人性化和不正常商業行為造成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在家人通知銀行客戶的死亡後,所有指控均被免除,”他在裁決中寫道。
裡奇尼蒂表示,如果仍有任何未付款項,銀行應採取合法手段以死者繼承權的名義收取。但絕不能採取強制性和瑣碎的做法,而無視一個人死亡的震驚。
“考慮到觀察到的所有問題,一個更重要的判決,在本案中絕對公平,也許會讓公司重新考慮其行事方式。即使這不會發生,至少現在它會幫助你,用你聽到的唯一聲音和你迴應的唯一命令——金錢和利潤——的更大聲音來關注一位受苦親屬的懇求。他批評說,他只是要求不再收到寫給已故丈夫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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